次级债应计入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还是其他非流动资产

2023-12-07 09:57:35 59 0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执行,对于不是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的持有方,需要按照第22号准则的规定严格判断其现金流量特征,并谨慎考虑其中可能存在的选择权。对于永续债中分配的利息收入,投资方应确认为利息收入。发行方将永续债确认为其他权益工具,并且其分配的利息小于累计留存收益时,投资方获得的永续债利息收入属于股息或红利性质。

相关内容:

1. 永续债的确认和分类

永续债虽然是债券,但在产品设计中一般会对付息和还本做特殊的规定,赋予发行方选择权,从而符合会计准则中权益工具的规定,可以计入所有者权益。

投资方对永续债的分类应根据相关准则的规定进行认定。

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通常计入所有者权益中的资本公积,而非当期损益。

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持续下降或综合收益减少,可能需要进行减值准备处理。

3. 长期次级债的计入净资本限制

长期次级债计入净资本的数额不得超过净资本的50%(不包括长期次级债累计计入净资本的数额)。

4. 投资性房地产、无形资产和非流动资产的确认和计量

必须熟悉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和计量方法,掌握无形资产的确认和计量准则。

需要熟悉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确认和计量规定。

5. 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债权投资

应将某些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中。

具备特定要求的权益工具投资可记入其他债权投资。

6. 财务报表调整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执行时,需要对金融工具的账面价值与新准则执行日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进行调整。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

7. 包括其他一级资本工具及其溢价

包括其他一级资本工具及其溢价,如优先股和永续债。

这些资本工具通常具有固定的股息收益率,优先于普通股进行分配。

根据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在对不是权益工具的永续债进行确认和计量时,应严格遵循相关规定,将其分类为其他权益工具或其他非流动资产。对于投资方来说,获得的永续债利息收入可能属于股息或红利性质,而对于发行方来说,将永续债确认为其他权益工具,并且其分配的利息小于累计留存收益时,应将其计入股权中。此外,还需要注意对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次级债、投资性房地产等的会计处理和确认规定。同时,在财务报表调整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时,需要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准确的确认和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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