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效刑事判决的判决理由对相关当事人民事责任的影响
生效判决的既判力应当得到维护,但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活动二者的实体法基础、保护法益、诉讼目的不同,因此生效判决的判决理由对相关当事人民事责任承担有一定的影响。
1. 生效刑事判决的预决力
2020年12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认为,生效判决已确认事实具有相对的预决力。如果当事人提供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生效判决已决事实,法院可以做出与生效判决不一致的认定,但传统观念对刑事判决在查明案件事实上具有更高的信任。
2. 维护生效判决的既判力
2020年1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指出,原则上,生效判决的既判力应当得到维护。尽管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活动有所不同,但生效判决对后续民事责任的承担仍具有一定的约束力。
3. 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的聚合处理
因同一法律事实产生刑事和民事法律关系时,构成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的聚合。刑事责任的承担并不能否定民事责任的承担,且刑事案件未执行终结不影响民事案件受理和审理,在处理中应综合考虑实体责任认定。
4. 避免双重受偿的处理方法
为避免民事权利人(兼为刑事被害人)双重受偿,可在执行阶段针对刑事追赃和民事责任进行综合处理。在处理中需谨慎权衡各方利益,合理确定责任承担方式,以维护公平正义。
2023年5月20日判决主文内容是人民法院对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而判决书中的“本院认为”部分则是对案件事实和判决理由的叙述,具体内容应根据涉及案情和法律规定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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