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交换债管理办法 可交换债券管理办法

2025-02-16 12:34:36 59 0

可交换债管理办法 可交换债券管理办法

1. 发行主体不同

可交换债券通常由上市公司的股东发行,而可转换债券是由上市公司本身发行。

2. 依据法规不同

可交换债券是依据《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发行的,而可转换债券是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发行的。

3. 换股规定

可交换债券进入换股期后,当日买入的可交换债券可以当日申报换股。持有人申请在本所换股的,应向本所发出换股指令。

4. 法定条件

《管理办法》规定的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法定条件适用于公募可交换债。包括交易与转让、承销管理、信息披露、持有人保护等方面的规定。

5. 发行目的

可交换债通常由发行人持有大量标的股票发行,通过逐渐换股缓冲对正股的冲击,并在发行时股价较高,可提前...

6. 发行情况

2022年5月18日,以私募为主的可交换债发行数量有336只,而公开发行的可交换债有25只。公募单只发行规模较大。

7. 监管规则梳理

我国现行法律《公司法》、《证券法》等规定了上市公司可发行的债券种类,包括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等。

8. 融资方式调整

2017年9月8日,证监会将可转债、可交债发行方式调整为信用申购,解决了较大规模资金冻结问题。

9. 具体规定

《上市公司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试行规定》规范了上市公司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行为,细化了申请、交换等各项行为。

需要明确的是,由于可交债必须由公司发行,上市公司的自然人股东无法发行可交换债券。

收藏
分享
海报
0 条评论
4
请文明发言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