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是指,在特定情况下,符合条件的人可提取其个人或家庭在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储存的余额,用于购买、建造、翻建、修缮自住住房等相关用途。以下是关于鄂尔多斯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
1.2023年4月5日规定
根据规定,公积金中心应当加强线上服务渠道,提供高效便捷的缴存业务办理服务。
2.2022年12月1日限制
多层住宅6层以下不超过3年,高层住宅6层以上不超过4年。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房屋需符合相应建成年限要求。
3.2021年12月19日条件
职工非销户提取,本人及配偶无贷款、无担保、无冻结,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4.1月6日提取限额
购买、建造、翻建、修缮自住住房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实际支出。被拆迁后购房的提取总额不超过扣除拆迁补偿款后的支出。
5.缴存条件
稳定劳动关系进城务工农牧民工、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等年龄在要求范围内可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
6.2012年11月19日要求
购买商品房提取条件包括职工非销户提取,无贷款、无担保,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7.警示提醒
近期发现中介机构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况,提醒注意不要被欺诈行为误导。
8.2023年5月24日更新
住房消费类提取在符合提取条件时可多次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满足购买新建自住高层住房等要求。
9.提取须知
购买商品房提取条件包括非销户提取,无贷款无担保,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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