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导基金管理办法规定
1. 新增规模1.1 2022年省级***引导基金新增规模
根据2023年1月18日的数据显示,2022年新增省级***引导基金规模为1,343亿元,较2021年上升了19.81%。
1.2 2022年市级***引导基金新增规模
相比之下,新增市级***引导基金规模为1,004亿元,较2021年下降了12.62%。
1.3 2022年区县级***引导基金新增规模
新增区县级***引导基金规模为366亿元,显示了一个稳中有升的态势。
2. 定义2.1 ***投资基金的定义
根据2022年7月27日公布的管理办法,***投资基金被定义为由各级***通过预算安排,以单独出资或与社会资本共同出资设立,采用股权投资等市场化方式,引导社会各类资本投资经济社会发展。
3. 目的和依据3.1 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根据办法第一条所述,旨在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促进***投资基金的持续健康运行。
3.2 相关法律法规支撑
该办法依据预算法、合同法、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订,进一步规范***投资基金管理的运作。
4. 具体管理办法4.1 创新财政支持方式
以2022年3月9日制定的管理办法为例,旨在规范***引导基金的管理和运作,根据相关法规,促进资金注入并支持产业发展。
4.2 完善运作体制
以2022年8月10日的潍坊市管理办法为例,该市制定《潍坊市***引导基金管理办法》,旨在提升引导基金运作水平,完善管理运行体制,并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4.3 规范基金运作
在2021年6月1日制定的管理办法中,为了提高基金配置效率,规范基金运作管理,特别针对市***出资运作的政策性基金做出规范。
通过以上对***引导基金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进行梳理和整合,可以更好地理解和把握这一领域的规范和发展方向。在***投资基金的定义、目的和依据、具体管理办法等方面,都体现了***引导基金对资金使用的高效性和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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